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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九點多..派出所警員送來一份公文

是由彰化鹿港分局寄來的通知書 案由是商標法案

警察先生跟我說 叫我和公文上面連絡人的警員連絡

才會知道是甚麼東東...

 

我剛開始還沒注意到

看第二次 才發現聯絡警員的名字 好像似曾相識

腦海裡想起 好像曾經賣過東西給這個名字的人...

但是一時想不起是賣了甚麼??

回家以後仔細想了一想 因為我只有在X天拍賣

想起自己好像賣掉一條絲巾

和我老公提起的時候 還把那個名字講錯...

我說成 LG......

因為我一些信都會留存在我信箱裡

就上去信箱看露天的信...

才發現是叫做LV....

(可以當作笑話來講了吧!!)

 

老實說....我身邊沒有半樣名牌的物品

因為我不追流行...也沒有那個錢 可以買那些東西

當初會上網去賣...只是想賺一點小錢 看能不能貼補一些家用

但是...我不知道這竟然是 違法的@@"

 

大概兩年前吧!!

我媽媽在幫人家打掃的時候

那個人家 給了我媽媽一箱衣物

因為他們說 那箱衣物已經不要了

讓我媽媽看看有沒有穿得下的就帶回去穿

我媽拿回來 就讓我和我妹選

那時候我選了一些衣服 和兩條絲巾

看到絲巾上一堆的LV 還想說 哇!!名牌耶!

當時傻傻的想 可以上網拍賣賺一些小錢....

 

一年多以前 終於才想到要把這東西PO上網去賣

就用搜尋找看看這個東西到底叫甚麼名字

因為上面有很明顯的LV字樣...

所以自然而然我就在搜尋上打LV..

就一堆LV的東西跑出來

找一找看一看 發現這樣東西 有很像的

但沒有完全一模一樣

上面的價格是1千2百多吧!!

我就把這條"東西"....賣399元

因為我想說這有可能是一條用過的東西

要賣當然就用中古價賣看看了

 

賣了很久很久....

51天02小時31分43秒 之後...(您沒看錯.<<<<這是露天寄來的拍賣結束時間)

才終於賣出去

卻在幾個月後的今天

出現一張警察局通知書

 

在收到以後 很緊張的在網路上找法律扶助的

因為本身是低收入戶...又怕如果需要律師沒錢可以支付...

電話中他給我一個離我最近的地址

台中市政府的法律諮詢..

我就馬上出發去問那位律師..先生..

律師幫我看一看 問我一些問題

大概不到五分鐘我就出來了

律師跟我說 這張通知書 是要我去做筆錄...

因為我剛開始想說為什麼不是去法院 而是要去警察局

所以我想說趕快找律師問

結果知道是做筆錄...一整個放心下來

其他還能有啥問題.....(也沒有想到會有其他的問題)

回家以後 又繼續搜尋一些關於商標法的東西

沒想到 是公訴罪...

因為我賣的東西可能是假的@@"

哇咧 從來沒想過這個可能性 = =

它竟然是假的!!

因為....................................

網路上找的到 所以想說應該是真的東西

哈哈...!!

 

數天以前有一則新聞 是說一個女的不知道賠了某名牌一百多萬

沒想到 幾天以後竟然輪到我....

看網路上寫 這是非告訴乃論 要有民事和刑事賠償(沒記錯的話 = =)

 

晚上快十一點打給我妹 告訴他這件事

他跟我說......沒想到你一直保持信用良好

竟然會發生這種事 有可能會有案底.....

我也沒想過自己會發生這種事.....

 

一切的一切 只有等待8/26星期四 去警察局做完筆錄以後才會知道後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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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chia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