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書記官打電話給我了,

問我說要和LV廠商和解嗎?

我想了一下,就說好,

他給了我LV委託的律師事務所電話,

是一位謝律師的助理跟我談的,

我問他說~如果要和解的話,

金額是多少,

他說 LV和解金額一般都是五萬元,

一聽......真的不知道怎麼說,

我又問~那如果沒有那麼多錢可以繳的話呢?

他就說了一堆   那如果有啥啥啥啥證明的話,

那可以談,只不過金額不能差太多,

我就說~我有低收入戶證明,

他要我傳真證明給他!

留了傳真電話 就結束通話了,

我馬上打電話給法扶幫我找的律師,

她竟然跟我說,五萬!那算便宜阿!

她以為和解金要五萬的四倍以上咧,

如果繼續,法官可能會判刑,

判刑要易科罰金,還要民事賠償,

讓我盡量籌錢出來繳掉,

我和律師說,他說如果有低收入戶可以便宜一點,

就請律師去跟他們洽談了,

後來談到的價格就是三萬元,

就算沒錢,還是要籌錢來繳,

一切的起因就是因為沒錢!!!

因為一條399的仿冒絲巾,

到現在變成三萬

多了兩個0。

 

關於我為什麼會談和解,

原因是!  我問過的每一個律師,

都告訴我最好是和解,

要不然很麻煩!所以我才和解的,

其實我真的不認為我有錯,

因為我並不是故意犯這個錯,

而是不懂 無知  愚蠢  沒有做足功課!!!!!!

誰能夠想到,家境困難,

老公工作不多才想把家裡不要的東西賣看看,

能不能貼補家用,卻因為不懂,

也沒有想過東西是仿冒的,而犯了這個商標法,

除了法律人,一般普通人會懂法律嗎????

就因為不懂,就要遭遇這種事,

我沒有機會辯解,

因為他們看多了,覺得每個人都是騙的,

因為每個人都會說不懂,不知道,

所以他們任何人都不相信,

就連機會也不肯給我,

曾經,家裡沒有衛生紙可以用,因為沒錢了,沒辦法買,

回到娘家,看著自己的母親也每個月為錢所苦,

我能夠每次都開口說我錢不夠嗎?

反正,這個三萬付定了,

再說也沒有用!

就當作一次教訓吧!

誰叫我們沒錢又不補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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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chia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